招标内容 | 本项目包括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四个阶段。 各阶段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阶段服务内容,但不限于此内容,实际应以满足项目履约为准。 1.方案设计阶段(配合规划报审) (1)完成总体规划和方案设计,提供满足深度的方案设计图纸,并制作符合政府部门要求的规划意见书与设计方案报批文件,协助发包人进行报批工作。 (2)根据政府部门的审批意见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必要的调整,以通过政府部门审查批准。 (3)配合发包人进行消防、交通、绿化及市政管网等方面的咨询工作。 (4)负责完成消防等规划方案,协助发包人完成报批工作。 2.初步设计阶段 (1)负责完成并制作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动力、室外管线综合等专业的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政府相关规定。 (2)制作报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设计图纸,配合发包人进行消防、供电、市政、气象等各部门的报审工作,提供相关的工程用量参数,并负责有关解释和修改。 3.施工图设计阶段(含地质勘探) (1)负责完成并制作总图、建筑、结构、机电、室外管线综合等全部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对发包人的审核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其设计意图的最终实现。 (3)根据项目开发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各阶段报审图纸,协助发包人进行报审工作,根据审查结果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审查通过,并最终向发包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4)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答疑。 4.施工配合阶段 (1)负责工程设计交底,解答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人有关施工图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及时对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做出回应,保证设计满足施工要求。 (2)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现场解决技术问题。 (3)协助发包人处理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负责有关设计修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4)参与与设计人相关的必要的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三)完成设计所需工作 规划设计、总平面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单体及室外等)、设计概算、地质勘查、测绘、施工图设计(包括该项目招标人需要的所有设计内容及通过施工图图审等)等,并根据行政审批要求,完成环评报告、水土保持方案论证、安全评价、节能评价等全部行政审批要求的内容。 按相关规范配置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监控、供水、通风空调、强弱电、绿建系统等专业设计,设计深度均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要求执行。(注:投标人若不具备地质勘探、水土保持、环境评价方案编制等其他相应资质,可另行委托经招标人认可的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分包(例如勘探等),其服务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勘测、测绘等内容包括用地范围内的地质勘察、测量、地形测绘及施工图设计所需的相关勘测、测绘。以上所需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中,因招标人工作需要,组织图审等的相关专家评审会或论证会产生的专家评审或论证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上述相关费用。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包括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四个阶段。 各阶段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阶段服务内容,但不限于此内容,实际应以满足项目履约为准。 1.方案设计阶段(配合规划报审) (1)完成总体规划和方案设计,提供满足深度的方案设计图纸,并制作符合政府部门要求的规划意见书与设计方案报批文件,协助发包人进行报批工作。 (2)根据政府部门的审批意见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必要的调整,以通过政府部门审查批准。 (3)配合发包人进行消防、交通、绿化及市政管网等方面的咨询工作。 (4)负责完成消防等规划方案,协助发包人完成报批工作。 2.初步设计阶段 (1)负责完成并制作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动力、室外管线综合等专业的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政府相关规定。 (2)制作报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设计图纸,配合发包人进行消防、供电、市政、气象等各部门的报审工作,提供相关的工程用量参数,并负责有关解释和修改。 3.施工图设计阶段(含地质勘探) (1)负责完成并制作总图、建筑、结构、机电、室外管线综合等全部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对发包人的审核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其设计意图的最终实现。 (3)根据项目开发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各阶段报审图纸,协助发包人进行报审工作,根据审查结果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审查通过,并最终向发包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4)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答疑。 4.施工配合阶段 (1)负责工程设计交底,解答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人有关施工图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及时对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做出回应,保证设计满足施工要求。 (2)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现场解决技术问题。 (3)协助发包人处理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负责有关设计修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4)参与与设计人相关的必要的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三)完成设计所需工作 规划设计、总平面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单体及室外等)、设计概算、地质勘查、测绘、施工图设计(包括该项目招标人需要的所有设计内容及通过施工图图审等)等,并根据行政审批要求,完成环评报告、水土保持方案论证、安全评价、节能评价等全部行政审批要求的内容。 按相关规范配置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监控、供水、通风空调、强弱电、绿建系统等专业设计,设计深度均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要求执行。(注:投标人若不具备地质勘探、水土保持、环境评价方案编制等其他相应资质,可另行委托经招标人认可的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分包(例如勘探等),其服务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勘测、测绘等内容包括用地范围内的地质勘察、测量、地形测绘及施工图设计所需的相关勘测、测绘。以上所需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中,因招标人工作需要,组织图审等的相关专家评审会或论证会产生的专家评审或论证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上述相关费用。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0*元 | 招标事项审核或核准部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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