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号)和省人社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评选表彰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青人社厅函〔****〕***号)精神,经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推荐遴选,在政治审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拟确定我省1个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1名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工作者作为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1名个人作为备选推荐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评选推荐条件、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公示如下。
*、评选推荐条件
(*)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执行中央*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风”,领导班子信念坚定、廉洁奉公、作风优良、团结有力,干部职工队*勤政务实、清正廉洁、作风扎实、和谐进取,并具备下列具体条件之*:
1.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聚焦主责主业,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推动美丽中国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不动摇,认真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工作方针,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本地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有效提升,得到广大群众普遍认可的。
3.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促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等方面有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的。
4.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及时妥善科学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为保障生态安全、核与辐射安全,维护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安全稳定作出突出贡献的。
5.积极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基础支撑和有力保障,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干部人才队*建设,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
6.在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央*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生态环境事业,牢记使命,精通业务,敢于担当,恪尽职守。从事生态环境工作5年(含)以上,未发生违法违纪等行为,并具备下列具体条件之*:
1.积极投身美丽中国建设,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本职岗位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2.在国家重大战略、重大部署、重大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在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研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3.在重大灾(疫)情、突发环境事件中,为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在捍卫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4.潜心生态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成果转化和推广等工作,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或管理创新,并取得显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5.长期扎根艰苦边远地区或基层*线,忠于职守,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在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
6.在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正式推荐对象及备选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1个)。
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承担全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职能,监督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岗双责”落实。近年来,省督察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围绕“督政”主线,充分发挥督察利剑作用,制定出台《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全力推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等各类督察检查问题整改,先后组织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专项督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体检”专项行动等,积极办理群众举报,切实解决了*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年被评为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获省生态环境厅系统****年、****年“先进党支部”荣誉称号。
(*)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1个)。
李海峰,男,汉族,中共党员,****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年转任至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现任果洛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该同志加入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以来,认真强化思想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努力干好本职工作,*多年来始终奋战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线。作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负责人,结合全州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实际,合理制定全州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年度计划,将生态环境执法重点工作与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应急、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工作统筹部署,有效衔接;导班玛县完成全州第*起自然保护区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协助甘德县完成全州第*起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议;积极与公安等部门协调制定《果洛州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建立保障机制。****年以来,切实强化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监管力度,实施行政处罚案件**起,处罚金额****元,在全省生态环境执法知识竞赛和实战比武中荣获团体第*名。****年被生态环境部评为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表现突出个人、全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中表现突出个人;****年当选果洛州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年获得“全国最美基层环保人”提名。
(*)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工作者备选推荐对象(1个)。
萨仁花,女,蒙古族,中共党员,****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年参加工作,长期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任河南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该同志始终坚守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第*线,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充分发挥了共产党员冲锋在前、勇挑重担的先锋模范作用,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面对人员紧缺、任务繁重、时间紧迫的情况,坚决服从大局,勇于担当,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克服困难,以高度责任感促使河南县先后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两山”创新实践基地。全面完成全国第*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并荣获全国第*次污染源普查“先进个人”称号。全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污染防治工程和生态村创建等绿色细胞工程,地表水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县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空气优良率长期保持在**%以上,农村空气、土壤达标率***%。多次组织开展重点企业危险废物、环境安全专项、排污许可证和排污口专项检查,近*年河南县未发生重大生态环境污染事件,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起,赔偿金额共计******.**元。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环保“国之大者”中,严格审查协会的章程、工作职责、管理制度及协会入会人员,成立*个生态环境环保志愿者协会,共计****多人,均为群众自发组织成立,全力完成河南县生态环境领域各项工作。
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面谈等形式,向我们反映拟推荐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问题(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如不存在影响推荐的问题,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推荐。
受理部门: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人事处)
电话举报:****-*******(省生态环境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南山东路***号
邮政编码:******
青海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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